学生考勤管理

2018-01-30 15:29 admin

学生考勤制度

为加强本校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贵阳中华职业学校全体学生均有效力,学生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

1、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实习、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2、学生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不得请假。 有事的应事先及时请假,否则一经查实一律按旷课处理并通报其家长。

3、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请假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请假的情形 , 同时须具备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请假的情形。

4、学生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或医生的证明方可,无正当手续视为旷课。

5、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签领请假单,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签字,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请假在班主任签字后需到学生科签字,两天以上的请假在班主任、学生科签字后还需校领导签字。

6、学生请假,应事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7、凡请假原因不重要者,不准予请假。

8、学生有急事并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电话或口头通知班主任。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时间最多一天。

、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10、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计。

11、班长和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向班长和班级干部请假后离开课堂者以旷课论处,并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学生家长来校请假,则需家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并注明请假天数。

13、家长在校请假,原则上需见面,特殊情况例外;家长不在学校请假,原则上需打电话给班主任,以说明理由,征求意见。

14、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加以处罚。

15、学生请假 2 天以上的,在学校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作相应的惩罚,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全部由学生自己承担。

16、 对于学生缺勤的学时计算:上课、见习、实习按实际学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一天按6学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17、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进入课堂的,按旷课论。

18、学生考勤工作由班级班长或纪律委员负责,每周向本班班主任报送一次考勤情况并将考勤表交到学生科。

19、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20、贵阳中华职业学校所有学生、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2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对旷课学生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并通报其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