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工学结合的几点思考

2018-01-30 11:44 admin

对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工学结合的几点思考

[摘要]工学结合是当前国家所提倡的一种中等职业教育模式,本文结合实际,谈了对工学结合的理解,列举了试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职学校 工学结合 人才培养模式 对策建议

20051028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国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可见国家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视程度。

目前对于工学结合教育内涵的理解见仁见智,为大多数人认可的解释是:工学结合教育是指职业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把学习与工作的结合贯穿于教学过程之中,培养适合不同用人单位需要的具有较高创新与实践能力的人才的教育活动。无论是在普通教育还是在职业教育中,教学都是重头戏,教学管理更是不容忽视,在国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背景下,学校和企业怎样进行合作以加强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工学结合,笔者认为就是要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到生产一线、到企业工作岗位上进行实际操练,把所学知识用于生产实践,又将在生产实践中碰到的问题,通过再学习,寻找解答,得以提高,即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得到全面提升,成为受企业和用人单位欢迎的技能型人才。我校从2007年开始,试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在每个年级的学生中组织一批家庭贫困学生开展期半年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参与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375名学生,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思想道德素质,吃苦耐劳精神,专业技能、职业能力、就业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在实习试点工作的实践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妥善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学校在试行工学结合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区域经济结构制约,学校寻找合作企业难,实质性校企合作难以推进。中职学校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首先必须寻找好的合作企业,为学生实习、实训创造良好条件。我校及周边学校大部分都是以工科为主的综合类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为企业培养生产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才。但在宿迁和周边地区大部分以第三产业为主,很难找到相对应的合作企业,在沿海地区能落实合作企业也不易。联系上的企业,学校与其合作也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协作,难以进入实质性合作,且对学校实施学生实习管理有一定难度。如一些企业只是让学生参与流水线作业或简单的上机操作,纯粹把学生当劳动力使用,没让学生深入了解生产工序流程、机器设备原理、基本维修方法、企业常规管理知识等,使工学结合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2.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学校的社会效益存在冲突,对学生的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学习时间都不易保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属性,是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难题。学校以育人为第一目标,追求社会效益,企业则以赢利为第一目的,追求经济利益。即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质属性。这两种追求目标的不统一,往往以学校和学生的利益牺牲为代价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顶岗实习学生工作量重,劳动强度大。学校注重的是教育,希望顶岗实习学生在企业学到知识和技能。而企业讲求的是成本和效益。因此,有的企业对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学生,不管年龄大小,均按成人工作量来安排工作,目前大部分些工厂的实习学生每天工作10个小时,有的甚至超过12个小时,这样高强度,大工作量的劳动对这些年仅十六、七岁学生是很难承受的,对其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其次,顶岗实习学生在企业缺少系统学习的时间。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推行,旨在让学生在工厂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学以致用,用以致学,达到提高知识和技能的目的。然而在实践中却很难工学兼顾,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后,每天工作十一、二个小时,累得精疲力竭,很少有时间来学习。顶岗实习的意义也就没有了。

3.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生专业对口难。中职学校参与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学生,所从事的“工”与所学专业的“学”大都存在不对口情况。学校把工学结合作为学生提前进入企业,了解企业文化,学习撑握一定操作技能,为就业打下一定基础的有效形式。同时,也作为贫困学生获取一定经济收益、缓解生活困难的一种勤工俭学途径。目前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和限制,多数企业不愿接收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更难联系上专业对口的企业。这势必造成学生工学交替期间 “工”与“学”并无联系,甚至毫不相干,即实习单位的工种与学校所学专业不一致,专业不对口。此外,大部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后,都是作为流水线操作工来使用,由于专业不对口,学生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也无法与理论学习联系起来思考,以至于部分学生认为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生产上都用不上,学与不学差不多,还不如直接去打工,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产生怀疑,影响到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

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法律规避问题。2006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对职业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提出了总体原则及要求,但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很难处理。对于实行工学结合的模式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和学校进行约束。

 

二、加强工学结合教学的几点建议

针对中职学校工学结合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政府的统筹协调,加快建设符合地方经济结构的专业。加快中职学校工学结合教学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一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可能的条件下,政府应制定或出台有利于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职教发展的政策,并利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针对工学结合教学模式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为工学结合的模式的推行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政府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的推广活动,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学校和企业解决具体的问题,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牵线搭桥,促成学校与企业联姻,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促进“工学结合、订单办学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社会和企业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三是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开设专业的统筹,从服务地方经济的角度,加强对符合地方经济结构的专业建设支持。

2.深化教学改革,调整课程设置,转变人才培养模式。要解决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推行过程中存在问题,除了政府的协调,企业的支持外,中职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首先,学校要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改变原有僵化的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教特色,努力形成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积极推行讲练“一体化”,坚持能在车间讲的理论不在课堂上讲,能在车间练的技能不在实验室练,讲练一体,产练同步;学生实训操练内容尽量与企业生产作业要求相接轨,重点对学生进行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培养。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推行“模块式”教学,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每一模块学习结束后,学校与劳动技能鉴定部门共同对学生进行相关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取得该模块相应等级的岗位资格证书,为顶岗实习和就业打下基础工业。再次,正确处理好学生“工”与“学”关系。在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中,“工”与“学”必须统筹兼顾,不可偏废。学校在安排学生下厂顶岗实习时,要把教学内容与下厂顶岗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在“学中干,干中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使学生通过学校教学——顶岗实习——再回校学习——再进厂实习的多循环往复,真正成为企业和用人单位欢迎的技能型人才。

3.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提高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最大问题和难点是“一头热,一头冷”。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当地政府和学校必须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离不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供给,而生产一线工人和技能型人才的供给,需要由各类职业学校来培养和提供。企业不能只利用学生较为廉价的劳动力,解决眼前技工不足一时之痒;而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参与校企合作,订单办学,与中职学校一道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确立专业设置、共同修订教学计划,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发展壮大所需的人力资源和人才支撑。作为中职学校要积极主动与企业实行“订单办学,订单培养”和“双元制”教学,开展人才培训与共享、技术研究与开发、管理交流等多层面、深层次的合作,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这样,既可以建立起人才培养、人才使用的稳定基地,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保障企业的用工需求得到长期稳定的满足,又能有效地解决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生的接收安置问题,为学生的就业择业奠定稳定的基础。

4.适应新情况,增添新举措,加强和改进顶岗实习学生和管理工作。首先,学校和带队教师要转变观念,适应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学生管理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照搬在校学生的管理办法管理顶岗实习学生,要积极研究和探讨工学结合模式下的学生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以加强和改进顶岗实习学生和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实习学生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和的安全操作规程,预防违法乱纪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其次,国家应加紧对工学结合或校企合作的模式进行立法监管。在原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保护企业和学校以及学生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

[2] 肖化移,李谨平.工学结合的理性思考[J].职教通讯,2006,(5.

[3] 张家祥,钱景舫.职业技术教育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82.

[4]《多角度解析“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中国教育报)2006111510